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12-26来源:河南法制报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法治与营商环境的关系,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这为人民法院进一步立足本职工作、推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新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坚持用“心”谋划彰显司法担当,用“智”赋能提升司法质效,用“情”聚力传递司法温度,多措并举打好“组合拳”,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用“心”谋划,提升站位彰显司法担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关乎一个地区的长远发展,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关键环节,是落实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抓手。

  高起点谋划。近年来,新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教育全体干警牢固树立“人人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案案检验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不断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并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谋划部署,研究推动。

  高站位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由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

  高频次走访。新县人民法院主动邀请企业代表、人大代表召开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深入走访企业,了解司法需求,加强改进工作。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强化督导落实,以考核指标和市场主体满意度的“双提升”,推动工作走深走实。

  二、用“智”赋能,创新举措提升司法质效

  营商环境的好坏,决定了区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一个地区的发展,短期靠项目、中期靠政策、长期靠环境,而法治正是投资软环境的核心。

  更新理念践宗旨。新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增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用“智”赋能,创新工作举措,实现了立案、审判、执行、诉讼服务、案件管理、联系企业全链条制度保障,让人民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多措并举提质效。新县人民法院以“执行合同”质效提升为着力点,全力推行窗口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延伸立案“四位一体”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改革,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信息化办案水平,着力破解案件审判用时长、执行效率低、诉讼成本高等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同频共振,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智慧赋能强执行。新县人民法院为破解执行难题,及时将胜诉方的“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以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为契机,以智慧法院建设为依托,建立数字化执行卷宗管理中心,并将电子卷宗与执行人员、执行财产进行有机互联,形成执行“三智”机制,将工作模式由“结案补录卷宗、线上线下脱节”转变为“集中生成卷宗、信息实时共享”。通过“三智”机制,部分案件最快仅用一天时间即可走完立案到执行完结全过程,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三、用“情”聚力,加强管理传递司法温度

  新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原生动力,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抓手,用“情”聚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一支讲政治、顾大局、有担当、作风硬的干警队伍,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强化政治引领,凝聚优化营商环境思想共识。新县人民法院坚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作为干警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干警开阔视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增强干警做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结合“三会一课”“周四大学堂”“法官大讲堂”和组织生活会等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剖析和解放思想大讨论,谈认识、谈不足、谈打算,引导党员干部对标对表整改提升。

  激励担当作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鲜明导向。新县人民法院坚持“干字当头、实干为先”的用人理念,注重从营商环境工作一线培养干部、选拔干部。对踏实肯干、成绩突出的优秀干警,强化培养使用和激励表彰,激发优化营商环境的内生动力。同时,健全干警绩效考核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与绩效考核有机融合,全面、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干警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抓好奖优罚劣,更好地激发干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织密监督网络,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效能。新县人民法院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为抓手,紧盯办理涉企案件中的“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全面提升优化营商环境执行力。院督查室对全院干警工作作风明察暗访,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侵害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行为,不断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质量和水平。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身边反面典型,以案释纪说法。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积极邀请企业代表旁听庭审、见证执行。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关键在行动、根本在落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新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善制度保障、强化审判职能、创新服务举措、延伸司法功能,通过加强“软环境”建设,实现“硬指标”提升,共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彰显法院担当。(秦昆 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关键词: 营商环境 经济


责任编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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