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景网讯 近日,新乡县合河乡居民许某将一面锦旗送到获嘉县矛调中心,对调解员表示感谢。
8月8日,许某到该中心反映,其爱人赵某在获嘉县某企业上班,下班后因病住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赵某家属认为企业赔偿不到位,要求按照工伤标准赔偿。该中心主任王随芳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县“金牌调解员”陈建中、郑晓兰组成的精干调解小组,开展调解工作。
经调查得知,赵某于2019年到某企业工作,公司为赵某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未缴纳社会保险。7月16日4时,赵某下班时已经感觉头痛,在家休息至11时后到医院治疗,被诊断为脑出血,随即输液治疗,后因病情严重,转至新乡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7月18日21时,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此后,某企业派车间主任送去5000元补偿金。
查明情况后,王随芳召集调解小组及市“金牌调解员”、律师王全喜召开案件研判会,明确赵某因病死亡,不在企业购买的意外保险理赔范围内;赵某因病死亡,不属于工伤;许某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调解小组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进行了三轮“背对背”沟通。8月17日,王随芳召集调解小组及双方当事人在县矛调中心会议室进一步沟通,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企业支付许某一家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及帮扶救助款两万元,协议签订后当场支付。(河南法制报记者 董景娅 通讯员 王凯琪 张珂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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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 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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