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法院:“豫剑执行”强势亮剑
发布时间:2024-04-19来源:大河网

  新景网讯  春风拂面,民生不怠。4月11日,淮滨县法院掀起新一轮春季执行攻势,并邀请部分涉案当事人见证执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满意度,以最大决心、最强力度、最实行动打击“老赖”,全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行动前夕,淮滨县法院各执行团队系统梳理、排查案件,并根据案情制定精准行动方案。

  当天早上6时,院内大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干警们整齐列队,斗志昂扬,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仁地对本次执行任务和要求进行了强调。随后,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孙存春亲自带队指挥,20余名执行干警分乘7辆警车,按照预定方案奔赴各执行现场。

  案件系原告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刘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刘某向原告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10万元。因刘某未按期限还款,2022年10月10日,原告无奈将被告刘某诉至淮滨县法院,经公开审理,判决被告刘某限期支付本息11万元。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你好,我们是淮滨县法院执行干警,这是执行公务证和工作证。”当天上午8时,被执行人刘某被执行干警顺利控制,“出去出去,谁让你们进来的。”此时刘某正和左邻右舍拉家常,看到执行干警的到来,刘某顿感脸上无光,情绪激动,十分抗拒,多次让执行干警离开。

  执行干警见状,当即向刘某表示如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将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同时告诫刘某届时不仅要面临15日的司法拘留,还要继续履行义务。“钱我会还的,你们先出去。”刘某一本正经说道,眼见刘某无履行意愿,执行干警只好将其押上警车,此时刘某终于不再固执,主动履行全部还款义务。

  本次行动,共计拘传被执行人15人,拘留6人,其中3名被执行人拘留途中履行12万元。行动共计执行到位金额81.3万元,执行和解3案,执行完毕6案,其中涉金融案件2件。

  下一步,淮滨县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抓典型、出重拳、下重手,以高压态势彰显司法威慑力,让执行利剑高悬,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形,为人民群众撑起朗朗晴天。(朱美惠 孙治虎 岳千翔/文图)


关键词: 淮滨县 法院 豫剑执行


责任编辑:白云

上一篇:南阳市新野县法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