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乡县检察院 落实“八号检察建议” 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发布时间:2022-12-26来源:河南法制报

  新景网讯  为认真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整治,近期,内乡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会商签订《关于认真落实高检院‘八号检察建议’开展辖区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风险监测预警,确保重大安全生产“零事故”。

  明确检察机关工作责任。《意见》规定检察机关督促公安机关、城管执法等部门对涉安全生产类违法犯罪案件及时、全面、完整地录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监督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立案、查处等环节,对该移不移、以罚代刑、有案不立和违法办案等失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纪委监委处理。

  明确公安机关工作责任。《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对应急管理部门移送的案件,公安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审查,在十日内作出是否立案决定,并书面通知应急管理部门,同时抄送检察院。

  明确应急管理局工作职责。《意见》规定应急管理局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相关的行为,及时通报同级公安机关介入;符合移送条件的涉嫌犯罪案件,应当及时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同时抄送同级检察院。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联合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开展联席会议9次,开展涉及矿山开发、加油站、工矿企业领域安全检查11次。(聂小景吴姗怡)


关键词: 内乡 安全生产


责任编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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