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为便于各地、各单位及早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3年劳动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2023年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11日
关键词:
劳动节 放假
责任编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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