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3年7月社会保险业务受理开始时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7-02来源:河南省社会保险中心

全省广大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因202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于今日启用,为做好2023缴费年度工资收入封顶保底、启用等工作,我省社会保险业务2023年7月的受理开始时间调整至7月7日8:00时,7月3日至7月6日暂停受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

  暂停办理业务期间,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和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先行录入、保存各项社会保险业务,7月7日8:00起进行提交;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大厅、社银一体化和街道(社区)便民服务网点、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河南社保”APP、“河南社保”微信公众号以及河南政务服务网、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可查询、打印相关社保信息。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关键词: 社会 保险 业务


责任编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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