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促和解 为民解忧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4-03-21来源:大河网

  新景网讯 “太感谢你们检察院了,终于让我拿到了执行款。” 近日,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成功促成1件执行监督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2020年1月,朱某某驾驶小型轿车将在道路边行走的庞某某撞倒,造成庞某某严重受伤。事后,庞某某起诉至马村区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朱某某需赔偿庞某某合计人民币19万余元,并转入执行阶段。距离判决生效已过去三年多,由于朱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庞某某仍未获得赔偿款,无奈之下,庞某某向马村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案件受理后,办案检察官迅速行动,调阅相关执行卷宗。经审查核实,该案长期未能执行到位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被执行人朱某某家庭也并不富裕,无力承受19万余元执行款。检察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结合案件情况、当事人收入状况和家庭状况等多角度进行释法说理,缓和双方冲突矛盾,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终于都有了和解的意愿。

  考虑到该案涉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较大,判决久未执行。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2024年3月1日,马村区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了各自意见,进一步消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在听证会现场自愿签署了和解协议,约定朱某某向庞某某支付赔偿款人民币12万元。双方当事人签署和解协议后,朱某某及时履行了赔偿义务,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庞某某家庭系脱贫户,生活困难,为庞某某申请司法救助金1万元。

  民事检察和解工作是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途径,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减轻当事人讼累。下一步,马村区检察院将进一步综合运用多元化手段开展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为新时代“枫桥经验”注入新活力。(刘倩)


关键词: 焦作市 检察院 为民解忧


责任编辑: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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