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案结事了 促进社会和谐
发布时间:2023-10-15来源:河南法制报

  A 诉中“保全+调解”化解民间借贷案

  10月10日,桐柏县法院吴城法庭运用诉中“保全+调解”解纷模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郭某某欠刘某某9万元多年未还,刘某某诉至法院,要求郭某某支付其欠款。案件诉讼过程中,刘某某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考虑到财产保全的效率直接影响矛盾化解成效,吴城法庭经审查后,于申请当日发出保全裁定,线上线下采取多种措施,在起诉金额范围内冻结被告银行卡存款等财产。

  因银行卡被冻结,影响做生意,郭某某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表示认可欠款并愿意偿还,希望法庭能够从中调解。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郭某某同意分三批偿还原告欠款,刘某某放弃索要利息,该起纠纷圆满化解。

  近年来,桐柏县法院吴城法庭积极探索“保全+调解”的模式,合理运用财产保全措施,缩短审判周期,既为当事人节约时间成本,又增强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刘震贾吉振)

  B 离婚纠纷终调解矛盾化解减诉累

  近日,唐河县法院毕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李某(男)和郭某(女)经人介绍认识后确定恋爱关系,数月后两人举行结婚仪式,于2017年生育一子,2019年补办结婚登记。后李某外出打工,郭某在家照顾孩子。因聚少离多、沟通不畅,双方发生争吵。李某一纸诉状递上法庭,要求与郭某离婚,孩子由李某抚养,郭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考虑到双方所生孩子较小,承办法官尝试着挽回两人的婚姻,采用“背靠背”方式分别同李某、郭某谈心。交谈中郭某坦陈,两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已无感情基础,婚姻已无挽回的必要,如果财产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同意离婚。了解到郭某的真实想法后,承办法官耐心向两人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统一意见,即孩子随李某生活,郭某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在郭某处的16万元共同存款两人均分。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后,郭某当场将现金交付李某。(刘震 段媛媛)

  C 案件执行陷僵局温情执法促执结

  近日,淮滨县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既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又保障了被执行人偿还欠款的能力。

  刘某向孙某购买了价值7万余元的货物,但却一直未全部结清购货款。孙某无奈之下将刘某诉至淮滨县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刘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陷入僵局。近期,在对案件情况进行梳理时,执行干警得知刘某目前饲养了大批鸭子,随即前往鸭场现场查看。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刘某表示自己愿意卖鸭还钱,但幼鸭正处于生长期,价值不高,如果强行变卖幼鸭,既无法偿还孙某全部债务,也会导致其丧失经营和还款能力。执行干警建议刘某先变卖一批成鸭用于履行还款义务,剩余执行款等幼鸭全部成熟后再履行,该方案一提出就得到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在变卖成鸭偿还部分欠款后,刘某就剩余欠款制订了还款计划,得到申请执行人孙某的认可,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河南法制报记者杨占伟通讯员李锦)

  D 拖欠货款久不还情法并用促结案

  近日,郏县法院执行法官通过耐心劝说,顺利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叶某与杨某买卖纠纷一案,经郏县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杨某于2023年6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叶某5000元货款。文书生效后,杨某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还款义务,叶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总对总”查控系统,发现杨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随后,执行法官到杨某家中调查时,将其“逮个正着”。杨某被拘传至法院后称,不是自己不想还钱,原本打算等卖了烟叶后把钱还给叶某,可因为天气原因,种的40多亩烟叶死了一多半。了解到杨某不履行义务的原因后,执行法官便采用拉家常的方式,一边倾听他生活上遇到的困难,温言开导;一边积极释法,向他说明不积极履行判决书的法律后果。经过长达4小时的谈话,杨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当即联系家人筹钱,最终将欠款一次性支付给叶某,该案顺利执结。(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刘路)

  E 巡回审判进村委纠纷联调续亲情

  “赡养老人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是每个家庭成员不可推卸的责任……”10月10日,清丰县法院马庄桥家事法庭在马庄桥镇某村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调解结案。

  原告孙某与其已故的妻子共生育了三子两女,近年来兄妹5人因照顾孙某的费用等问题争执不休。无奈之下,孙某将子女们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费和医药费。考虑到孙某年高行动不便,承办法官联合乡司法所调解员在孙某居住村的村委会进行现场巡回审判。

  开庭当日,本着家庭和谐再续亲情的理念,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法律责任、父母养育之恩、手足之情等多方面对孙某的子女进行释法析理。最终,孙某的子女表示,今后将和睦相处,妥善安置老人,并就老人的赡养、医药费及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用分担达成了一致意见,几人还当场向孙某支付了本月的赡养费和医药费。

  “法官说得好!养老敬老是传统,不能丢。”旁听审判的村民们说。(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梦扬通讯员李洁韩丽敏)

  F 酗酒之后伤邻居倾力调解促案结

  日前,浚县法院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快速化解一起酒后误伤邻居案件。

  某天晚上,酒后的小明与妻子发生争吵,后妻子从家中跑出,小明出来寻找途中错将小红当成妻子,误伤了小红及其邻居小华。小明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八百元。

  事后,小红、小华因住院治疗,分别支出医疗费12162.43元、12156.91元。小明拒绝赔偿小红、小华的医疗费、护理费,小红、小华分别将小明诉至法院。

  浚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这两起案件后,考虑到双方系同村邻居,采用“背靠背”调解方式对案件进行调解。最终,小明终于认识到打人的严重后果,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小红和小华也表示愿意接受小明的赔偿和道歉,不再执着于诉讼。

  日前,小明将赔偿款提交至法庭,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原告小红和小华委托家属到法院领取赔偿款,表示不再追究小明的责任并向工作人员表示感谢。至此,两起健康权纠纷实现案结事了。(河南法制报记者李杰通讯员张晶晶刘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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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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