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关系”找工作?小心掉进诈骗陷阱
发布时间:2023-12-22来源:大河网

  新景网讯 近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以可以帮忙托关系找工作等为由实施诈骗。

  基本案情

  2022年4月15日,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贾某微信闲聊时,贾某说起自己正忙着给女儿找工作的事,此时的黄某正被网贷、外债等高额债务逼入绝境,贾某为女儿找工作的这件事让他看到了还钱的“曙光”,决定以这个名义来诈骗贾某。当即,黄某告诉贾某自己可以帮他女儿安排工作,贾某得知女儿的工作有着落了大喜,随后两人约定在某餐厅见面。见面后,黄某告诉贾某自己有亲戚在某管委会上班,可以将其女儿安排在某科技公司上班,而且同时可以帮助其女儿补缴社保。当天,贾某将6.9万元交给黄某用于给自己女儿补缴社保。

  之后的三个月时间,黄某以打点关系、办理社保退休金等为由先后诈骗贾某130850元,黄某将诈骗的钱款用于偿还网贷及生活消费。在此期间,贾某多次向黄某催要结果,为了打消贾某怀疑,黄某专门使用两个微信互相聊天,聊天内容就是表现出来黄某找别人办事的话,然后把聊天记录发给贾某获取信任,在多次询问得不到结果后,贾某最终选择报警处理。2023年11月2日,检察机关向解放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13085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黄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根据庭审查明事实,被告人黄某将大部分诈骗赃款用于偿还其赌博所借的其他欠款,故对其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黄某的家属能够退赔被害人少部分损失,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全案情节,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责令被告人黄某退赔被害人贾某130850元。

  法官说法

  天上不会掉馅饼,小心馅饼变“陷阱”。当前,骗子的招数花样百出,通过熟人“托关系,走后门”的做法不仅助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也让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法官提醒广大求职者在找工作时,一定要通过正规劳务市场应聘或通过正规考试考取,不要盲目轻信他人。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及时报警处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靳林林)


关键词: 诈骗陷阱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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