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南:建议从国家层面为民营经济发展立法
发布时间:2023-03-09来源:河南商报

  新景网讯  民营经济正在经历艰难的转折期。

  如何提振民营企业信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全国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委员提出了针对性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南建议,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

  民营经济想要进一步高质量发展还有难题需破解

  近年来,党和国家不断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引领我国民营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比如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提出“两个毫不动摇”;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针对社会上对我们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的不正确议论,亮明态度,毫不含糊。

  “这些都在释放不断增强民营企业家信心、鼓励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大信号,为我国民营经济未来的发展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指明了方向,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陈南说。

  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保障民生、科技创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被誉为“五六七八九”作用,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但也应当看到实际发展中,民营经济想要进一步高质量发展还有一些难题需要破解。

  陈南举例说,民营经济仍然普遍面临着规模偏小、创新能力较弱以及市场准入隐性壁垒、融资难融资贵和发展权益保障等难题。

  不少省市已经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制定条例

  作为河南省杰出民营企业家,陈南对于如何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非常关注。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他带来的建议是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今年是我国经济恢复关键期,民营企业迫切需要鼓励发展、保护合法权益和解难题办实事,尤其是需要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的“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样才能更好地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坚定的市场信心是经济活跃的前提,信心比黄金更重要。

  “没有坚定的市场信心,就不会有强劲的内生性经济增长动力。”陈南说,某种程度上,现在关于民营经济的方针政策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都有,但配套细则不完善、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彻底,这也是导致一些民营企业信心指数低迷的重要原因。

  为了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一些地区已经制定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条例。

  陈南做了一些统计,比如在省级层面,有2020年出台的《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和2021年出台的《山东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在地市层面,有《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珠海经济特区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烟台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等。

  建议

  国家层面尽快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

  “建议总结地方条例政策的经验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与障碍,在国家层面尽快制定‘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陈南说,希望从法律上明确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一样的平等地位,为民营经济发展和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建立可操作性强的、细化的法律依据,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动产权平等保护,让民营企业家安心创新创业,让民营经济不断焕发生机活力。

  在具体建议方面,陈南认为:第一,应当将中央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中有关民营经济与经营主体平等地位的原则性、概括性、抽象性、宽泛性的规定具体化、实效化,从制度设计、法律规范、执法程序、法律责任、救济机制等方面落到实处,全面系统地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统一、规范的法律指导。

  第二,“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要在落地实施和发挥效果上发力,在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制定完善的程序,以程序公正、阳光透明规范权力运行,充分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三,坚持竞争中性。在平等准入方面建立透明的负面清单,破除所有制身份歧视。要着重破解隐性壁垒问题,即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对明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等问题建立透明的投诉渠道和严格的问责机制,打造公平的营商环境。

  第四,对政府机关涉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进行制度化规范,并设立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补偿救济机制。

  第五,压实政府部门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一票否决”制度。

  第六,明确违反“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法”的法律责任,构建主体明确、范围明晰、层次分明的责任链条,督促和约束涉企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尽责。(顶端新闻·河南商报首席记者杨桂芳)


关键词: 三全食品 陈南 民营经济 立法


责任编辑: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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